我想请教一些法律相关的

2024-05-14

1. 我想请教一些法律相关的

《婚姻法》总共可以归纳出6个禁止
第一个便是: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从历史上来看,包办、买卖婚姻原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现实生活中残存的包办、买卖婚姻仍然具有一定的封建性,它们是干涉婚姻自由的两种具体形式。
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这里所说的第三者,包括父母在内。这里所说的他人,包括子女在内。由此可见,包办婚姻不一定都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则必定是强迫包办的。包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对婚事实行包办强迫;买卖婚姻的构成要件除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外,还有一个借此索取大量财物的要件。至于抱童养媳、订小亲和换亲、转亲等陋俗,一般也都具有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的性质。
本条第一款所说的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则是法律对包办、买卖婚姻以外的各种干涉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的违法行为的总称。例如,父母因子女的对象不合己意阻挠婚事;基于封建宗法观念干涉非近亲(不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同姓男女结婚;干涉丧偶妇女再婚;子女干涉父母再婚;干涉他人离婚或复婚等。当然,这里所说的干涉都是非法干涉,因而都是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
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侵害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危害青年特别是妇女的切身利益,使一些家庭加重了经济负担,同时也容易造成各种纠纷,影响群众的生活、生产,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文明进步。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况比较复杂,对此需要综合治理。首先要大力开展这方面的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继续在婚姻问题上破旧俗,立新风。同时要加强这方面的执法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要区别情况,划清各种必要的界限,如包办婚姻和父母代为订婚但本人同意结婚的界限,买卖婚姻和一般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界限,说媒骗财和正当的婚姻介绍活动的界限等。对从事包办、买卖婚姻的有关各方,包括包办婚事、索取大量财物的第三者,交纳财物的当事人,以及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媒人和其他有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人,均应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有的还应视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后果,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在干涉婚姻自由时使用暴力,比一般的干涉婚姻自由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我想请教一些法律相关的

2. 请懂法律的相关人士帮帮我

从法律上来说
1、欠条是有效的,虽然还款条件是从中间人哪里拿到钱。因为有了欠条欠债的事实就有了证据法院判决是对的。
2、你爸、中间人、发包方对工钱负连带责任。
3、你爸应该把中间人和发包方拉进来,因为没追加进来,也没说对自己有利的辩解,导致法院认为你爸已经支取了钱或者责任归你爸。
4、当时要是有点心眼就好了。

3. 关于法律.请专业人士帮帮我...

1.据你所述,对方尚不构成诽谤罪。因为构罪需要达到一定程度,如行为方式很恶劣经常,行为后果很严重等。
  2.对方的行为如果构成普通违法或民事侵权,可以考虑通过治安处罚和民事诉讼方式维权。治安处罚最重可以处以15日以下拘留和罚款等,当对方再次实施侵害行为时,可以考虑报警。民事维权途径大致有三种,一是同对方协商解决,二是请第三方介入调解,如请对方亲友或单位领导帮助调解,三是诉讼,也就是打官司。打官司时要注意收集好证据,主要是两方面的:一是对方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二是你受到的伤害和损失的证据; 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和赔偿精神损失等。

关于法律.请专业人士帮帮我...

4. 请懂法律的人帮助一下,先谢了……

构成欺诈

1.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诉
4.当然也可以起诉他,要求双倍赔偿
以上方式任选其一。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虽然你有验货义务,但是你一发现货物瑕疵就通知了商家,因此你尽到了验货的义务,而此时商家有义务排除瑕疵,否则可以认定商家是有意欺诈。

5. 懂法律的来帮忙一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解释一下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类型,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

懂法律的来帮忙一下

6. 一个法律案件 请懂法的朋友帮帮忙

我认为法院会判证据不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杨某身为员工老板,为员工承租宿舍应当承租安全设施其全(比如消防、门锁等),也保证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房屋,由于杨某没有尽到这个义务,是导致发生这起命案的主要原因,杨某是应当为死者承担连带责任。
王某向杨某提供的宿舍楼出租房屋,也应当做到出租房屋的安全设施齐全,没有安全隐患,保障居住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但是王某也没有尽到这个义务,所以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
从以上分析来看,王某的房子成了“阴宅”也是王某自己所致,与杨某无任何直接关系,被告杨某应该提出反诉,要求王某承担主要责任的。如果王某没有提出反诉的话,法院很可能会作出以上判决的。

7. 找以下法律条文的详细解释,最好有案例,谢谢!

这条是《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相关条款。意思大家应该很容易理解,讲的是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按合同约定执行,依法应承担继续者履行合同义务,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如果致使另一方有严重损失,还应赔偿损失。
例如:甲方是购买方(以下简称“甲”),乙方是销售方(以下简称“乙”)。
甲向乙下达订单,要求采购物品10000件于2011年5月7日到货,而乙也在订单上签名确认回传了。由于乙所在地厂房出地震灾害,导致厂房损害,正常生产受阻,无法按期交货,而甲因为乙方不能及时交货而受到客户的索赔,则乙除了要与甲重新协商交货日期外,还必须为此带来的后果负担一定的责任(也可能要负全部责任)。

找以下法律条文的详细解释,最好有案例,谢谢!

8. 一个法律案件 请懂法的朋友帮帮忙

我认为法院会判证据不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杨某身为员工老板,为员工承租宿舍应当承租安全设施其全(比如消防、门锁等),也保证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房屋,由于杨某没有尽到这个义务,是导致发生这起命案的主要原因,杨某是应当为死者承担连带责任。
王某向杨某提供的宿舍楼出租房屋,也应当做到出租房屋的安全设施齐全,没有安全隐患,保障居住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但是王某也没有尽到这个义务,所以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
从以上分析来看,王某的房子成了“阴宅”也是王某自己所致,与杨某无任何直接关系,被告杨某应该提出反诉,要求王某承担主要责任的。如果王某没有提出反诉的话,法院很可能会作出以上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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