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3m1860s并贩卖是否违法

2024-05-19

1. 生产3m1860s并贩卖是否违法

近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依然严峻,截止2020年2月10日11时50分,全国确诊病例40235例,死亡909人。3M口罩等防护用品是全国人民的必需品。然而一些人乘机发国难财,生产、销售假冒的口罩。江苏南京、浙江义乌、广东佛山等地的公安局近日均已侦破生产假冒伪劣口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多名,现场查获大量假冒“3M”等品牌口罩。



3M口罩是指3M公司生产的使用3M商标的口罩。3M既是公司的名称,也是注册商标。3M公司的全称是3M中国有限公司,其是明尼苏达矿业制造(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3M商标是3M公司早在2007年8月25日在中国申请注册的,目前仍合法有效。



事实上,生产、销售假冒3M口罩的现象并非是今年才出现的,此前每年均有假冒3M口罩的犯罪案例。下面的案例【(2019)鲁0785刑初260号】,我们一起看看生产假冒口罩的定罪和量刑。

一、案情简介

2018年8月16日被告人付某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1日被逮捕。另有被告人程某、王某、李某某、孙某、郭某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逮捕后取保候审。2017年至2018年6月,被告人付某某、程某夫妇未经明尼苏达矿业制造(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批准或授权,在柴沟镇东养马村租赁臧某家房屋,雇工生产并销售假冒3M口罩。经扣押臧某的账本发现,被告人付某某、程某在2017和2018年生产假冒3M口罩共计总价值1003465元。被告人程某、王某、李某某、孙某、郭某某为付某某的犯罪提供帮助,提供制作3M口罩模板、包装袋、合格证,为付某某运输假冒3M口罩至临沂进行销售。

二、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付某某、程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告人王某、李某某、孙某、郭某某明知他人实施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帮助,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决如下:1.被告人付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三万元。2.被告人程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3.其余被告单处罚金3万元至5万元不等。4.扣押在案的3M成品、半成品口罩、包装材料、合格证、模板、账本等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三、律师评析

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此前大部分案例,非法经营数额在几十万甚至一百万元的,法院判决的有期徒刑刑期基本在1.5年到3年之间,同时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判处相应的罚金,对于情节较轻的案件,则基本判处缓刑。但是,目前疫情严重,口罩、消毒酒精、防护服等医疗用品,均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物资,如相关企业和个人仍生产假冒商标、质量伪劣的医疗用品,情节严重,司法机关必定会从严从重处罚,予以警示。2020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最高检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指导意见》指出:对于危害疫情防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把握。因此,企业和个人切勿在疫情期间妨害疫情的防控,否则将承担严厉的刑事责任。

生产3m1860s并贩卖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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