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监管存在哪些缺陷

2024-05-12

1. 新三板监管存在哪些缺陷

监管力度不足
新三板采用的是不同于主板交易制度的协议转让交易与做市商制度。但随着近期新三板的火爆,许多问题也随之而生。新三板采用的交易方式会提高资金流动性,但也很容易被人为操纵价格。协议转让的特性容易引发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由于新三板并不像主板市场一样设置涨跌停范围,一旦股价被人为操纵可能会造成极大的波动。此外,传统交易所市场的内幕交易在新三板市场中亦有发生,而企业披露信息不严等现象也经常出现。

新三板监管存在哪些缺陷

2. 国家对于新三板实在严厉打击吗

新三板市场交易活跃,投资者参与较为积极。对于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已经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如近日就对账户违规行为依法采取了限制账户交易等监管措施。证监会将继续要求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密切监控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情形,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坚决维护市场“三公”原则。
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发布了三板成指和三板做市两个指数。三板成指较年初上涨113%,三板做市较年初上涨146%。2015年以来新三板市场日均成交金额6.87亿元,为2014年日均成交金额的近13倍。数据显示,年内特别是3月以来新三板交易活跃度和涨幅进一步增加,反映了投资者对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创业企业发展的预期。从指数编制角度看,目前两个指数的编制方法均为成分指数,与综合指数不同,不能反映新三板市场全貌。
投资者在参与新三板市场时,应认真研究市场特点,全面了解新三板市场制度规则以及挂牌公司股票特性,客观分析,理性投资,切忌盲目入市和跟风炒作。
日前发布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规定,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证监会一直支持各类养老保险资金开展市场化、专业化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截至2014年底,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的规模合计1.01万亿人民币,受托管理规模分别占全国社保基金权益总额、企业年金累计规模的比例约44%和48%。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自成立以来通过市场化投资运营取得较好收益,据统计,全国社保基金自2001年以来的年均投资收益率达8.36%,企业年金自2007年以来的年均投资收益率达7.87%。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其投资运作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专业化、多元化的投资运营,可以提升收益性,实现保值增值,分享国民经济增长成果。
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职业年金基金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同时,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证监会将积极支持具备条件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参与职业年金管理,不断提升受托管理能力,并针对个人账户管理模式需求开发更多个性化的产品与服务。
有报道称,中国将通过自贸区向海外投资者开放期货市场,是否允许伦敦金属交易所在中国建立仓库取决于期货市场开放的结果。对此,邓舸回应称,2008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期货实物交割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在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出台前,禁止境外期货交易所及境外其他机构在境内指定或者设立商品期货交割仓库以及从事其他与商品期货交割业务相关的活动。目前来看,境外期货交易所在我国设立交割仓库的条件仍不具备。证监会正在抓紧推动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目前国际原油期货市场建设进展顺利,下一步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扩大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在条件具备、时机成熟时,证监会将研究境外交易所在境内设立交割仓库的问题。

3. 关于新三板的一些问题。

1、目前的新三板股票交易是非常不活跃的。所以会出现你所说的有些有交易,有些没有交易的情况。
2、假设你有原始股,是有限售期的,限售期中无法抛售,一般可以做质押融资,限售期后就可以抛售了,但是也是需要寻找交易对手的。交易对手一般由自行寻找,也可以通过你的承销券商寻找。目前为了包揽业务,证券公司都是承发承揽的。
3、新三板交易方式有两种:一是投资者买卖双方在场外自由对接,协商并确定买卖意向,再回到新三板市场,委托主办券商办理申报、确认成交并结算,也就是场外报价,场内成交;二是买卖双方向主办券商做出定价委托,由券商做出成交确认申请。
补充:新三板潜力较大,良好的转板机制生成后,加上一些投机盘的参与,交易会活跃起来的。

关于新三板的一些问题。

4. 证监会监管条例出台对新三板市场有何影响?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月19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新三板市场稽查执法情况时表示,随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市场规模扩大,有些挂牌企业、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市场交易方面暴露出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新三板规范发展。近年来,证监会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严厉打击新三板市场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有效保障市场规范运行。

统计显示,2016年以来,证监会稽查部门受理新三板市场各类违法违规有效线索51件,组织调查42件,调查启动率82%;依法立案33起,立案率79%。从案件类型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滥用持股优势单独或合谋操纵市场比重最大。稽查部门对29起违规披露、8起操纵市场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占该领域同期启动调查数量的88%。从违法主体看,挂牌企业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做市商涉案最多。近两年,证监会已经对9起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其中违规披露8起、操纵市场1起。另有21起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并进入审理程序。

高莉表示,这些案件显示,一是财务造假隐患大。有的挂牌企业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伪造金融票证人为制造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持续流入假象,虚增利润1.5亿元。二是串通欺诈问题多。有的挂牌企业与做市商合谋,为了以目标价格增发股票,利用资金优势约定交易,操控利好消息披露节奏拉抬股价。三是顶风作案动机杂。有的挂牌企业实际控制人为了高价减持通过高杠杆配资成立资管计划,大额对倒诱骗他人接盘。

5. 新三板的监管机构是什么

法律分析:当地证监局直管,中国证监会监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新三板的监管机构是什么

6. 新三板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

一、新三板行政处罚10万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了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据悉,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管理的客观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政府规章设定的罚款限额明显偏低,尤其是在一些涉及公共安全、环境安全、人身和财产安全等重要行政领域,有些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当严重,需要较为严厉的处罚手段予以预防和惩戒,为此,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进行修改,并将最高限额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二、行政处罚原则
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
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
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
(1)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
(2)一行为不再罚。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规则合理推定,如合并处罚、一事多层罚、一事罚多人、一事多行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体应严格遵循一个行为一次处罚的原则。
(3)一行为不再同种罚。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能给予两个以上相同种类的处罚。这主要指一个违法行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的情形,即法理上所称法条竞合或者规范竞合。一旦出现规范竞合,应当允许各个法律条文对应的相关行政主体依据不同理由分别作出处罚。但为体现相对公平和公正,各行政主体不能对行为人采取相同种类的处罚。
(4)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无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构成几个处罚理由,以及由几个行政主体实施处罚,只能给予一次罚款。如果几个行政主体对涉案违法行为都有权罚款,根据效力优先原则,应该是谁先罚款谁有效。
在我国相关的行政处罚是违反了我国的相关行政法律,我国的行政单位对这类人员和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相关的监管单位也应积极的对这类人员和单位进行相应的监管,上报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应的行政法律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7. 新三板的监管机构是什么

当地证监局直管,中国证监会监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新三板的监管机构是什么

8. 新三板将重点审查近2000家企业吗?

近日,新三板1.1万余家挂牌企业完成2017年年报披露,今年对年报审查加大了公开问询力度,同时在实现审查全覆盖的基础上,通过五个维度筛选了2000家重点审核企业。

报道称,今年以来,全国股转系统已发出16份问询函,其中年报问询函达到14份,与去年同期比较增长明显。全国股转系统公司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持续增加公开问询力度”,新版挂牌协议明确全国股转系统可对挂牌公司采取公开问询、要求解释和进行现场检查。

随着新三板市场不断纵深发展,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完善,全国股转系统对挂牌公司(尤其是创新层公司)的监管要求不断提高,市场投资者对挂牌公司的信息需求也趋于多样化,在此背景下,适当增加公开问询的频率。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信息披露,今年全国股转系统对年报信息披露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将无故不披露年报的挂牌公司予以更加严格的处罚,截至4月27日,新三板共计11371家公司须披露2017年年报,除已完成披露及已提交终止挂牌申请的公司外,尚有460家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已于5月2日起暂停股票转让。
文章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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